誤區四:報考“不宜就讀”的專業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各院校頒布的藝術專業招生簡章,藝術生報考對身體的要求有以下兩類:
1、不能報考的專業:色覺障礙,即色盲或色弱者,不能報考 國畫、油畫、版畫、攝影、動畫、藝術設計等專業;普通話不標準、發音器官和聽力不正常者,不能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2、不宜報考的專業:主要臟器動過較大手術,或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甲狀腺機能亢進等病史的考生,不宜報考表演、舞蹈、雕塑等專業;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考生,不宜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器樂演奏、錄音藝術等專業;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 的考生,不宜報考表演類各專業;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不宜報考表演、舞蹈等專業;年齡在22周歲或25周歲以上的考生,不宜報考 音樂、舞蹈、表演、影視等專業。
有的考生認為,這些身體毛病大部分都是“不宜就讀”,又不是“不能就讀”,于是仍一廂情愿地去報考自己“不宜就讀”的專業,這種僥幸心理是不可取的。因為在我國高校資源——尤其是優質資源目前還比較緊缺的形勢下,各高校都會在同等條件下對身體條件好的考生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