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1
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10年以上
免費師范生入學前要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10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2年。國家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有關省級政府要做好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各項工作,確保每一位免費師范畢業生有編有崗。
限制2
不履行協議須交違約金
免費師范畢業生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并建立免費師范生的誠信檔案。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限制3
畢業前不得考脫產研究生
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學習專業課,任教考核合格并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